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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聘2017 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(宁波站)裁判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1-04 10:04:37 访问人数:289

社体字〔2017〕348号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聘2017

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(宁波站)裁判员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(社体字〔2017〕90号)规定,按照健身瑜伽裁判选聘择优(持有裁判证书、裁判培训考试成绩)、就近、先报先得的原则,经网上接龙报名,现将选聘人员名单公布如下:

一、拟聘裁判人员名单

(一)裁判长:李婧宁(北京 )

(二)副裁判长:孙茜(安徽)、郭惠子(辽宁)

(三)记录长:陈香(海南)

(四)裁判员:高红、漆竹君(上海)、陈昕、沈永霞(江苏)、方芳、朱云娜(浙江)、金正梅、王新博(安徽)、程丽芬、李爱娇(江西)、周宁(山东)、王艳丽(河南)、李正梅(湖北)。

当地辅助裁判:张立侠、徐钰芳、占华英、蒲霞、金春丹、龙江玉、方淑娴。

二、报到及离会

裁判员请于11月16日到宁波阳光豪生大酒店报到,19日离会。接待联系人:王露露 158-2452-9065。

三、经费

裁判员往返旅费(高铁二等座或飞机单程)和食宿费由大会承担。

四、其他

(一)请裁判员携带健身瑜伽裁判员证书、《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》和《健身瑜伽108式体位标准》报到。裁判服装要求:藏蓝色西服、白色衬衫、灰色西裤(女士可着灰色短裙)、黑色皮鞋。

(二)以上人员如不能参加工作,请于11月6日前报告我中心。联系人:李怡青,联系电话:(010)87183992。

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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